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洛阳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洛阳高新区区域内市政道路路名牌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洛阳,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0-118,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洛阳高新区区域内市政道路路名牌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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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磋商-2020-118 | |||||||||||
2、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区域内市政道路路名牌安装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762,216.88元 | |||||||||||
最高限价:762216.8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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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
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优先采购中小微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2020年以来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最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4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响应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附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3.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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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0年12月25日 至 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点击“投标人”,选择“CA登录”方式进入“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后,在“工程”内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cgzx.lhdz.gov.cn/);(2)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为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5楼E区504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高新区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6、除电子响文件外,本次磋商采购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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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 |||||||||||
地址:洛阳高新区 | |||||||||||
联系人:康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65602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百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西500米火炬创业园B座4楼406室 | |||||||||||
联系人:宋女士 洛阳高新区区级政府采购服务工号:GX52-001 | |||||||||||
联系方式:0379-6519915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 |||||||||||
联系方式:0379-65199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