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12-29,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罗帮村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嵩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及昆明市财政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昆农通[2020]2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嵩明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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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建设高标准农田10000亩。衬砌排水沟15条,长6.062公里;修筑机耕路20条,长8.753公里;购置安装闸12道、18.1吨,购置安装砼预制涵管34个、长142米,机耕桥5座,人行桥20座;新建提灌站1座,新建机房20平方米,购置安装抽水机、电机、电箱各1台,新增变压器1台,购置安装DN80镀锌抽水管1000米。其中:第一标段(大庄村)包括沟渠建设1876米、机耕路建设2615米、闸门4道、桥2座、涵管10米等;第二标段(保旺村)包括沟渠建设2420米、机耕路建设2420米、提灌站1座、闸门2道、涵管37米等;第三标段(甸丰村)包括沟渠建设1766米、机耕路建设2224米、闸门3道、涵管66米、桥1座等;第四标段(罗帮村)包括机耕路建设1494米、闸门3道、涵管60米、桥1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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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招标范围: 按照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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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总投资:1530万元 | |||
招标规模:12850000元 | |||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嵩明县大庄村、保旺村、甸丰村、罗帮村境内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其中: 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大庄村); 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保旺村); 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甸丰村); 嵩明县2020年中央财政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四标段:罗帮村)(本次招标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1月20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05月19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规范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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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对严重失信主体都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文件和《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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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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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其他:(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本标段招标对类似项目业绩不做要求(注:招标文件中对项目业绩要求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4)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或水利专业),并提供劳动合同、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符合云人社通【2019】154号文件要求)。 (6)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7)财务要求:提交近一年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近一年为2019年;拟投公司成立时间在规定年份内,须提交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或相关说明)。 (8)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2017年至今没有对项目存在重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和严重违约,没有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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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12-28 17:22 至 2021-01-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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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19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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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嵩明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卡尔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嵩阳街道办事处黄龙大街北部行政办公区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白云路548号丹彤大厦19B4号 | ||
招标联系人:王加伸 |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俊龙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7910869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769145454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917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