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龙陵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6,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保山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二次,所属区域:云南-保山-龙陵县,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龙陵县自然资源局,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二次)673a4f57-2777-48b7-943f-3c970adf9c32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73a4f57-2777-48b7-943f-3c970adf9c32 | ||
建设规模: | 预算总投资697.16万元。673a4f57-2777-48b7-943f-3c970adf9c32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1-01-06 08:3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1-12 17:30 |
备注: | 本次招标项目属于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同时进行现场确认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01月06日至2021年01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五楼)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确认。(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原件);(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3.现场确认成功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ww.yn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确认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4.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www.yn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注:未按上述步骤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
建设单位: | 龙陵县自然资源局 | 经办人: | 娄广荣 |
办公电话: | 13508751038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闫永康 |
办公电话: | 0875-8125888 | 移动电话: | 15887841044 |
标段编号: | GC530500202000014001002 |
标段名称: | 龙陵县龙山镇杨梅山村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监理服务(二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1-01-12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1-27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8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见招标文件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03584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监理工期(日历天): | 120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2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具备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拟派项目总监最低资格等级: | 有 |
拟派项目总监专业: | 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须注册在本单位,近3年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证明材料。 |
其他: | 1.近年内业绩要求:近3年(2017年至今)应至少完成过2项及2项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类似业绩定义: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监理单位须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项目完工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 2.诉讼和履约行为要求:(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近5年没有在监理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3)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停止或限制投标资格、暂扣或吊销企业资质的行政处罚;2017年至今未受到省、州(市)、县(市、区)处罚通报。(4)投标人在同类项目施工监理过程中,无不良行为或不履行监理职责记录;拟委任到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2017年至今内未曾被省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列入通报批评名单。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3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1-01-27 09:00 |
附件: |
|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4、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