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8,截止日期:2021-01-1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鹤山市第三水厂工程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佛山-三水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鹤山市第三水厂工程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鹤发改资【2020】111号
2.1 工程名称: 鹤山市第三水厂工程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
2.2 工程位置: 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第二水厂东侧
2.3 资金来源: 自筹及贷款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 人民币15955.93万元。工程建安费估算限额:人民币 12502.61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3.1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取水泵站及净水厂,其中取水泵站新建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近期设备规模为15万立方米/日,净水厂扩建规模9.5 万立方米/日。
3.2招标内容:
鹤山市第三水厂工程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协助业主向各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
3.3勘察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 (不含审批时间)
4.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4.1 标段1 :鹤山市第三水厂工程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与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综合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勘察)
4.2 标段1 :鹤山市第三水厂工程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若组成联合体投标,主办方需具备 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资质。
4.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给水排水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4.4 申请人委派的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5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4.8 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企业。
5.获取招标文件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1月07日 08时30分 至 2021年01月13日 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网站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网址: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5.2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办法详见《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企业操作手册》。
5.3 未办理CA锁的投标人,应按照《关于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管理系统(第一阶段)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前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锁。相关文件下载网址: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01月27日 09时30分 ,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 09时30分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踏勘现场时间:前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6日 17时00分
9.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招标人: | 简畅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段世明 | 联系人: | 康小姐 |
电话: | 13973585582 | 电话: | 0757-88630279 |
2021年01月07日 |
6、招标文件(鹤山水厂)--1221 - 副本.pdf
查看图纸: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