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晋茂恒盛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晋茂恒盛物业经营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2020-440600-39-03-106267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晋茂恒盛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主要建设内容
2.1.1工程项目名称: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1.2工程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杏头。
2.1.3工程规模:
本工程项目建设杏头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一期)第一标段工程,建筑面积约86308.7㎡。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绿化种植、排水工程、水电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海绵城市建设等配套设施,具体按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为准。
2.1.4工程建安费概算审核价:180135125.23元。
2.1.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86761.99元。
2.2.2 本次招标的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是:
1)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阶段和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技术文件审核、投资控制(包括投资月报、审核工程量、审核工程预算和结算、工程款支付、签证变更及其造价审核及变更台帐的管理)、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调各进驻单位同步建设,对各进驻单位进度统一调控,避免相互干扰,确保实现工程的总体目标。
2)施工图设计阶段监理:协助发包人组织对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施工图预算。
3)按甲方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甲方对施工图纸提出意见,制定工程管理办法、理清各参建方职责及处理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4)属本工程的实施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均应包含在监理范围之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含地质勘察工程量)、设计范围、工程规模的调整或设计变更均属监理人监理范围。 以及对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监理服务,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5)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监理: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6)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进行发包,本项目的承包单位需对设计和施工阶段进行全过程监理。
2.3监理服务期:
2.3.1本项目监理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的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审核且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含移交)为止(其中施工监理期暂定为22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期24个月。具体以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准)。
2.4服务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2.5承包方式:监理费采用固定折率包干方式承包。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监理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或以上。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负责人)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4.4.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7月
至2020年12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4.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1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7.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5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应配合招标代理在现场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登记(核对身份证原件)并做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14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晋茂恒盛物业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沿江路3号
邮编:52800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39770
招标代理: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层
邮编:528000
联系人:关小姐、王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130272、83130602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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