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高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08,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项目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设计与施工项目;,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苏栋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淮安高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8042101050001,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42101050001 | 项目名称 | 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042101050001-BD-001; | 标段名称 | 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设计与施工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2月5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项目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设计与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阴区审批投资备【2020】4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设计与施工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淮安高新区淮河东路北侧、朱集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1550万元(含招标人预留金人民币1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2月28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8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6月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内装及布展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包括不限于灯光、音响、多媒体、网络、空调、火灾报警、喷淋、消火栓、监控系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R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 以上(1)和(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提供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1.2R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上(1)和(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两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面积即可。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 自2019年1月8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20年1月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20年10月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R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8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9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3.10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1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05日 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号; 联系电话: 0517-80859039;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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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项目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设计与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阴区审批投资备【2020】414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设计与施工项目(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淮安市淮阴区淮安高新区淮河东路北侧、朱集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900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1550万元(含招标人预留金人民币1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年02月28日,施工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8日,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06月8日 2.1.5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淮安高新区城市展厅内装及布展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施工包括不限于灯光、音响、多媒体、网络、空调、火灾报警、喷淋、消火栓、监控系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R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 以上(1)和(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提供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1.2R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1200万元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 以上(1)和(2)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设计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提供设计委托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面积均以设计合同为准,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2017年1月8日(含)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展览或展陈或布展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两种资料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两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面积即可。相关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 自2019年1月8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自2020年1月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自2020年10月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R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7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8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当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3.9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壹级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 3.10 建设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要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信息一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版块查询行政处罚情况。 3.1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人社部门为其出具的自2020年7月1日以来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01月08日 08时30分至2021年02月05日 17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8日 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淮安市淮阴区行政审批局; 联系地址:淮阴区长江东路 170 号; 联系电话: 0517-80859039;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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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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