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那曲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12,截止日期:2021-1-19,公告主要内容为:西藏那曲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询价公告,所属区域:西藏-那曲,所属行业分类:办公设备,招标代理: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那曲市人民检察院,招标编号:ZDZB-NQHW-2101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50.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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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那曲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询价,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一、采购编号: ZDZB-NQHW-21012
二、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
三、资金来源:2018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四、采购总预算价:人民币 41.00 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 41.00万元;
五、供货期及供货地点: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清单中指标参数;
七、项目简介:
1、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包。
2、采购内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同步一体机等采购清单中所含全部内容。
八、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中小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不涉及进口产品。
九、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的相应承诺函或提供近一年任意一月纳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书或承诺函)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提供以上二个网站的查询截图,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
3、本次采购不允许分包。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十、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获取时间:2021年 1 月 12 日至2021年 1 月 14 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方式: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场获取。
3、获取询价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件(或三证合一)
②授权委托书(若有)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经营者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有)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4、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850.00元/套,售后不退。
十二、响应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2021 年 1 月 19 日北京时间下午15 时 30 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佩戴口罩到场参加开标,并出示身份证件。
十三、公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那曲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西藏那曲市文化路
联系人:旦增
联系电话:0896-3825816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拉萨市娘热南路一号(民航局院内)
项目联系人:尹凤
联系电话:0891-6785568 13980303081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1 月 12日
附件:
确认书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1年 月 日收到你单位发出的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
询价邀请书,确认 (参加/不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