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防城港市林业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0,截止日期:2021-2-9,公告主要内容为:防城港广西防城港市东湾 红树林国家级湿地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资格预审,所属区域:广西-防城港-防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公园,招标代理: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防城港市林业局,招标编号:FCZC2021-G3-000008-BJCJ,开标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广西防城港市东湾红树林国家级湿地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2月9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ZC2021-G3-000008-BJCJ
项目名称:广西防城港市东湾红树林国家级湿地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伍亿叁仟零柒拾万元壹角捌分(¥53070.18万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项目建设地点:防城港市东湾片区红树林区域、沙潭江至东湾入海口芦苇荡区域以及二者之间连接部的三部分组成。
采购需求:拟采购本项目社会资本,在合作期限内,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按30%:70%出资参股比例共同成立驻地项目公司,驻地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图)、投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好无债务移交给政府,并确保该项目继续正常运营。(申请人可要求采购人提供广西防城港市东湾红树林国家级湿地公园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实施方案)。
建设内容:根据可研批复,广西防城港市东湾红树林国家级湿地公园(简称“东湾湿地公园”)包括防城港市东湾片区红树林区域、沙潭江至东湾入海口芦苇荡区域以及二者之间连接部的三部分组成。建设内容包括区域内污水综合整治;水岸保护约17KM;海岸栖息地保护;红树林群落补种和保护;近海滩涂微生态及沙潭江沿岸植物浮岛水体修复;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恢复;科研监测和科普宣传教育及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景观工程和公共设施配套工程等。
运营内容:
1.向游客提供景区游览信息咨询服务、科普宣教服务;公园设备、展览品保管、保养和修理服务;导游讲解服务;失物招领、广播寻人服务;投诉受理;物品寄存;医疗救护;安保卫生、配套物业服务等。
2.公园形象策划、管理、营销推广;活动举办;生态红线外地表区域及地上附着建筑物招商租赁服务、公园设备设施租赁服务;电瓶车运营服务;旅游纪念品展示和销售服务等。
3.日常清淤、水体保洁、沿岸清理、控制禽畜养殖等。应当提供日常清淤记录、保洁记录、沿岸清理记录等水体运营维护服务。
4.运营期内每年需按公园的运营维护要求对景观绿化进行常规养护,包括植物草坪的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对建筑外墙、景观小品、园路、照明设施、标识等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维修等。本项目在运营期内要在保护现有动植物基础上,清除入侵物种,营建适宜多种动植物生长的栖息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
5.对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保育和修复并逐步扩大红树林面积。
项目总投资:经估算,项目总投资55466.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32019.75万元,设备购置费8861.05万元,安装工程费298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271.46万元,预备费3931.12万元,合计建设投资53070.18万元,建设期利息2396.15万元。
1.本项目PPP总投资为53070.18万元。
(注:本项目总投资计算公式如下:本方案PPP总投资等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总投资-建设期利息:55,466.33-2,396.15=53070.18万元 )
2.本项目政府方参与项目公司利润分红,本实施方案PPP合作期限内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测算暂时以PPP总投资53070.18万元为计算基数。
3.在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前,政府方为推进项目已经支付的前期费用,在测算PPP总投资时,需从项目公司应承担的工程其他费用总额中扣减(以前期费用中标合同、发票及支付凭证为准)。
4.合作期内,若该项目获得中央和自治区等上级补助时,在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下,项目公司需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的规定使用。上级补助资金视同政府方对本项目投入的资金,在项目建设期到位的,可按约定用于抵扣PPP总投资;在运营期到位的,可按约定用于抵扣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
项目建设期,如果政府方有其他资金投入或社会捐赠,则可按约定用于抵扣PPP总投资。
综上,实际纳入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总投资计算公式如下:
(纳入可行性缺口补助的PPP总投资=项目总投资-建设期利息-政府方已经支付的前期费用-建设期上级补助资金-政府方其他资金投入-社会捐赠)
项目运作方式:采用 PPP中的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简称“BOT”)的运作模式。
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在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根据绩效考核情况,通过财政补贴、使用者付费收入等方式,获得与绩效考核结果100%挂钩的投资运营成本和合理回报。
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社会资本须承诺签订《股东出资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在防城港成立项目公司。本项目资本金约占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55,466.33万元的20%。其中政府方出资代表占股30%,需出资3330万元,防城港市兴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方出资代表;中选社会资本出资占股70%,需出资7770万元。社会资本方认缴的项目资本金需按约定要求到位。股东不得抽逃资本金或将资本金挪作他用。项目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负责项目设计(施工图)、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合同期满后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完好无债务移交给政府。
2.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要求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5条款。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2.1基本主体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同时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外企业,但不包括防城港市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信誉要求:
1.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期内在本项目所在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具备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以及关于股东背景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注:股东背景情况说明格式自拟)。
3.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要求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同时满足。
2.3财务要求:
1.申请人须提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承诺书。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需要提供。
2.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均需要提供。【备注:如2019年的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需提供财务报表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正在审计的证明】。
3.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前12个月内,申请人的银行可用授信总额度不低于5亿元(包括5亿元,且在银行授信有效期内),需提供加盖银行清晰印鉴的授信证明。如申请人提供银行开具的企业基本账户近6个月现金类资产证明或近6个月银行存款证明现金达到5.5亿元及以上,可不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下述条件,具体为:联合体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9时30分。)前12个月内,联合体牵头人的银行可用授信总额度不低于5亿元(包括5亿元,且在银行授信有效期内)或现金总和不低于5.5亿。
2.4 关于联合体的特殊要求:本项目接受单一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参与投标。对于单一社会资本,需满足上述第2.2.1—2.2.3条资格条件要求。如为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
2.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3.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4.联合体所有组成成员均须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以来各自信用信息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没有资格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2.5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与的,以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最低同类资质为准)。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1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由申请人登陆政采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需添加附件: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清晰反映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申请人申请报名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审核报名,联系人:陈蓉,联系电话:18378823714、0771-2867147。审核通过后,方可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并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注册的申请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进行注册(政采云平台-商家入驻-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供应商未按以上时间、方式获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本公司将拒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注:为配合项目实施机构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具体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 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2. 资格预审的方法: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1.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为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项目有3家以上(含3家)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项目实施机构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3家的,项目实施机构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七、申请文件提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上午9时30分。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标地点: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日期
2021年2月 9日上午9时30分。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政府采购网
(2)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3)广西防城港政府采购网站
(4)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澄清公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信息将以重新发布的公告为准,在公告公示期间内受理意见。
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按规定将资格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中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申请人,采购人和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采购人定于资格预审结束后通知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具体将以公告的方式通知。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林业局
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区万山路500号
联系方式:曾瑞艳,0770-280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26号安监局生活区9栋A座0203室
联系方式:陈蓉,0771-2867147
3.采购监管部门
名称:防城港市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0770-6102319
采购人:防城港市林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