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等2所学校项目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豫区,所属行业分类:教学,招标代理: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189,开标地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等2所学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4189 | 项目名称 | 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等2所学校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4189005001 | 标段名称 | 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项目监理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1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4189005001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等2所学校项目已经发改投资发[2020]27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 1.2 项目规模: 玉泉山路初中占地约81亩,建筑面积约4.32万平方米,建设规模12轨36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占地约120亩建筑面积约8.1万平方米,建设规模12轨36班初中,25班特教。 1.3 监理服务期: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每所学校建设形象进度分别付款。全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时付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10%,全部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项目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项目监理组人员资格:至少配备12名监理工作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监理员不少于6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1日 09:00至2021年01月2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2月1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2021年0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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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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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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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标段(包)编号:E3213010313104189005001 宿迁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等2所学校项目已经发改投资发[2020]27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 1.2 项目规模: 玉泉山路初中占地约81亩,建筑面积约4.32万平方米,建设规模12轨36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占地约120亩建筑面积约8.1万平方米,建设规模12轨36班初中,25班特教。 1.3 监理服务期: 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1.5 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每所学校建设形象进度分别付款。全部工程形象进度达到±0.00时付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10%,全部工程主体封顶时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3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该学校监理合同价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90%,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宿豫区玉泉山路初中、黄山路初中及特教学校项目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4.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有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4.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监理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4.4项目监理组人员资格:至少配备12名监理工作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5人;监理员不少于6人。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4.5其他条件: 4.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2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h.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4.5.5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任何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所需其他材料)。 (3)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5.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1日 09:00至2021年01月27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2月1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 □ 采用现场开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 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8.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8.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8.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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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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