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2,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泉州2020年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生物刺激反馈仪、磁场刺激仪、视野计货物类采购项目,所属区域:福建-泉州,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编号:[350500]CDH[GK]2020017,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20年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生物刺激反馈仪、磁场刺激仪、视野计货物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医院委托,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500]CDH[GK]2020017、2020年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生物刺激反馈仪、磁场刺激仪、视野计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020年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生物刺激反馈仪、磁场刺激仪、视野计货物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1-22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0]CDH[GK]2020017
项目名称:2020年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生物刺激反馈仪、磁场刺激仪、视野计货物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570000元
投标保证金:11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A03200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生物刺激反馈仪 | 3(台) | 否 | 适用范围:对患者的体表肌电信号进行采集、分析和反馈训练,对患者的肌肉施加电刺激来恢复患者的肌肉功能障碍。 技术参数: (一)硬件性能: 1. 四通道主机,包含电刺激、表面肌电采集和共用等A、B、C、D、REF五个通道接口; 2. 主机采用触控式导航面板,可单机便携工作; 3. 采用蓝牙无线传输,通过蓝牙可实现主机与APP软件、生物刺激反馈软件等联合使用,实现无线生物反馈,开启多场景生物反馈评估及训练,如站立,行走,模拟爬梯等生活场景下的生物反馈训练; 4. 电刺激工作时,主机屏幕上能够显示实时电流和设定电流,可分别或同时调节各个通道的电流大小; 5. 双级联接口,可最多同时级联4台主机,扩展为16通道; 6. 采样位数:16位; 7. 测量范围:1μV~3000μV(r.m.s); 8. 最高分辨率:≤2μV(r.m.s) ; 9. 输出电流:0~100 mA,最小可调节步长50 μA,可实现0-600μA的微电流刺激; 10. 刺激频率:0.5Hz~150Hz,最小可调节步长1Hz; 11. 脉冲宽度:50μs~500ms; 12. 刺激/休息时间:1s~99s可调,最小可调节步长1s; (二)软件功能 1. 多种盆底肌电评估模式:一分钟评估,三分钟评估和具有国际通用标准的Glazer评估; 2. Glazer评估具有基于大数据建立的盆底常模类型,可智能解读评估报告的五种评估结果; 3. 情景评估模式:可用蓝牙无线传输,可实现实际生活情景下如腹压增加时的盆底功能评估; 4. 结合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以Glazer评估的结果和盆底专科病历信息的患者症状为依据,智能推荐个性化的处方治疗方案,一键开启治疗; 5. 神经肌肉电刺激、肌电触发电刺激,重建中枢对盆底肌肉的控制,具有尿失禁、盆腔脏器脱垂、便秘、子宫复旧、尿潴留、肌肉酸痛等专业治疗方案; 6. 肌电触发电刺激具有阈值上和阈值下两种触发方式,并且可选择手动阈值模式和自动阈值模式; 7. 经皮神经电刺激具有连续刺激模式、爆发刺激模式、调频调幅刺激模式,可实现急性和慢性疼痛的缓解; 8. 微电流刺激采用500ms刺激脉宽,微安级电流输出,可实现组织细胞修复,解决伤口愈合、瘢痕淡化、促进循环、淋巴水肿等问题; 9. 可自定义治疗方案,并可根据用户习惯对自定义方案进行排序; 10. Kegel模版训练为肌电模式; 11. 所有生物反馈游戏训练开始前均有一分钟的热身阶段,为患者提供盆底训练的学习过程,且热身阶段的表现作为后续训练的依据; 12. 可在诊疗记录中预览评估报告,回放评估过程,快速开始评估方案、治疗方案; 13. 数据统计分析功能:可汇总导出患者的诊疗记录,可分析统计医生工作量、患者治疗数据以及耗材使用情况; | 57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A03200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磁场刺激仪 | 2(台) | 否 | 1、刺激频率0-100Hz,并且连续可调(须在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明确标识 2、磁场强度:1.5-6Tesla,最大刺激强度不低于6 Tesla; 3、冷却系统为惰性液态内循环冷却系统(须在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明确标识; 4、适用范围: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刺激和外周神经刺激,还可用于神经电生理检查、康复科神经功能评定和精神科、神经科运动神经能评定以及治疗研究等 (须在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明确标识); 5、脉冲宽度在320 us-360 us;脉冲上升时间在40 us-60 us;磁场强度1.5-6 Tesla,可实现从0 Tesla开始,最大可达6 Tesla,并且连续可调(须在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中明确标识); 6、可触发兼容能力:同时具备内触发和外触发模式;同时具备触发输入输出通用接口;技术平台为开放式的,可与国内外的主流肌电诱发电位仪、脑电图、定位导航等设备兼容; 7、配置MEP功能模块,可实现运动诱发电位(MEP)检测,MEP图形、数字显示与输出;具备检测运动阈值功能。 8、外置电脑操作管理方式: 8.1能实现硬盘存储、USB存储,方便数据保存和操作系统升级功能; 8.2实现病人档案管理、专家方案、自定义治疗方案、以及质量记录统计打印输出; 8.3具备刺激模式图形仿真、温度显示与精致保护功能; 8.4具备实时联网功能; 9.脉冲磁场强度最大变化率为40-80KT/S(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依据); 10.操作模式可实现手动/自动自由切换; 11.刺激模式要求为单脉冲刺激、重复脉冲刺激、BURST\PATTEREND刺激的多种刺激模式序列可自由调整。 | 81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A032004-医用光学仪器 | 视野计 | 1(台) | 是 | 1.检测方式:全自动计算机控制; 2.具有SITA快速阈值检查和筛选检查程序; 3.具有视野指数(VFI):定量分析视野为正常人的百分比; 4.最大光强度:10000ASB; 5.光刺时间:200MS; 6.测试范围:≥89渡; 7.具有青光眼进展分析程序(GPA)功能; 8.具有青光眼半视野分析程序(GHT); 9.分析程序:以(30-33)ASB背景光亮度下的正常数据库为基础; 10.背景光亮度:(30-33)ASB; 11.视野检查距离:28-32CM; 12.具备打印功能,配置彩色激光打印机; 13. 阈值测试程序≥4种; 14.帅选测试程序≥7种; 15.特殊检测程序≥4钟; 16.检测时间:30度阈值测试时间<6分钟; 17.固视监测:盲点法和CCD视频监测; 18.内置一体化电脑、电动升降台; 19.SITA快速阈值检测程序1个、阈值检测程序软件≥8种1个、筛查检测程序软件≥9种1个、青光眼进展分析软件GPA1个。 | 30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文件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文件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明细:其他资格文件 描述: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 登记表》。 ④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三;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一、合同包二、合同包三,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2-31 14:53至2021-01-15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1-22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泉州市妇幼保健院(泉州市儿童医院)眼科医院
地 址:泉州市丰泽街700号
联系方式:059522288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北路711号(原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0595-22667108 139602823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光美
电 话:0595-22667108 13960282371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