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梅州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肖向荣故居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梅州-梅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肖向荣故居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肖向荣故居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20]118号文(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03-88-01-086862)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建设资金除广东省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经费外,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肖向荣故居修缮及周边环境提升工程,包括肖向荣故居中路、左右1杠2杠横屋及后围屋,修缮建筑面积共4020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工程地点:梅县区石扇镇新东村;
2.4 招标控制价:4813032.74元;
2.5 建设工期:100天;
2.6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合同。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标办法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4.2 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2021年 1 月 28 日至2021年2 月 3 日(除星期六、日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来人并携带《招标文件领购登记表》到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领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售价为500元/份,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领购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书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的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1年 3 月 3 日 9:40 时到10:00 时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州市梅县区石扇镇人民政府(盖章)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县石扇镇中和圩镇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3-26832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远(广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 公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龙安路1号志昌大厦
联 系 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09689
日期:2021年 1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