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29,截止日期:20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海五路立交FEK1+000.860小桥施工,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海五路立交FEK1+000.860小桥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2016〕4551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主要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五路立交FEK1+000.860小桥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1)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段工程海五路立交桩号FEK0+978.205-FEK1+024.874,本桥位于佛江高速公路和顺至陈村工程(第2合同段)海五路立交FE辅道与横十五路(规划)交汇处, 为横十五路(规划)与FE 辅道顺接的预留平台。 结构需跨越宽度为15m 的河道及河堤旁地下电缆沟, 其中河堤顶面宽度为 1.0m, 桥位处地下电缆沟标高为 3.06m, 架空电线的标高为 12.45m。采用2×13m简支空心板结构形式,横桥向宽度为48m,采用38块简支空心板。
(2)计划工期:总工期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8月。
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为预计工期,实际施工期将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安排,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接受。
(3)招标范围:为海五路立交引桥工程、排水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标段 类别 |
标段 |
起讫桩号 |
长度(km) |
主要工程项目 |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公路工程 |
详见本招标公告2.1款 |
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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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相应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等最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近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均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6)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月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 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缴交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需要了解现场情况的,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6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指定开标室)。
5.3 开标时间:2021年2月26日9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单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异议与投诉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7.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补遗书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8.3 本项目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中策佛江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18号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华辉大
一座8楼 厦2302室
邮政编码:528000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郑工、叶工 联系人:梁工、张工
电话:0757-26365159 电话:13286106080
传真:0757-26365138 传真:0757-82300722
招标公告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5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