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春市绿园区青阳小学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1-30,截止日期:2021-2-23,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营养餐配送服务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绿园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市绿园区青阳小学,招标编号:BXZB-JL-202100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绿园区青阳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机构选定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华荣泰A座18楼18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BXZB-JL-2021001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青阳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机构选定项目
1.3采购需求:1、长春市绿园区青阳小学营养餐配送服务机构选定项目,目前学校现有用餐学生约545人,教师48人;2、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送餐方式为热链配送,食物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菜谱设计形式:两半荤,两素;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4服务期:合同期为1年,一年内2次(每学期1次)服务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续签,合同1年1签,最多可以续签2年。如果价格有变化则必须重新招标。
1.5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6服 务 费:每人每餐10.5元(固定价格);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结算;餐费由配餐企业自行收取。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集体用餐配送、中央厨房,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长春市内有经营场所;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同时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从事餐饮管理服务经验。全部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厨师持有厨师证,并配备营养师。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及地区最新政策。
三、 获取招标文件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224410957@qq.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17678361247: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同时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进行投标获取文件;
5、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须投标本人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扫描件(PDF格式)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于开标当日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2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2021年1月29日至 2021年2月5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青阳小学
地址:绿园区青年路10号
电话:18186843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博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2345号华荣泰5栋18楼1802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678361247
2021年1月29 日
注: 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
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