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重庆 | 招标业主/代理: | 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加入时间: | 2021.02.01 | 截止时间: | 2021-2-4 |
摘要:本公告受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1,截止日期:2021-2-4,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污水处理厂电镀部分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21C00002分散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采购业主: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污水处理厂电镀部分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2月4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C00002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电镀部分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污水处理厂电镀部分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废水在线监测仪器、网络监测软件系统运行维护等,维护内容见下表(根据现场设备进行维护,具体以监测合同为准。)序号名称厂内现有设施、社保品牌单位数量1COD在线监测日本岛津台12氨氮在线监测日本岛津台13总磷总氮在线监测日本岛津台14六价铬在线监测日本岛津台15总铬在线监测日本岛津台16总镍在线监测日本岛津台17总铜在线监测日本岛津台18超声波流量计北京九波台39PH仪合泰台110数据采集仪重庆耐德台2 | 750,000.00元 | 1 |
合同履行期限:运维时间:监测36个月,每周运维1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自动连续监测(水、气)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以上特定条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备查)。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2月1日 至 2021年2月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磋商保证金。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2月4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2月4日 14: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
五、评审信息磋商开始时间: 2021年2月4日 14:30
磋商地点: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发局会议室(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8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经办人:程红鑫
采购人电话:41555900
采购人地址: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25373066
九、附件污水处理厂电镀部分在线监测系统运营维护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