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3,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吐鲁番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鄯善县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中央资金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吐鲁番-吐鲁番,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HYZB2021-Z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鄯善县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中央资金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3日 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1-Z05
项目名称:鄯善县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中央资金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50000.00元
控制价:2146317.03元
采购需求:十三所中小学附属工程维修改造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2.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5.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政策。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承担项目的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络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套,近三年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3日至2020年2月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售价(元):100
提供: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疆外施工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册、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吐鲁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鄯善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址:鄯善县老城路293号
联系人:李伟
联系电话:155099555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吐鲁番市华域天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示范区和平街11幢2层201号
联系人:马杰
联系方式:0995-8637000、1303120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