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5,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保定鄂安沧与京邯线保定南部联络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保定,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安沧与京邯线保定南部联络线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冀发改能源核字[20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安沧与京邯线保定南部联络线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2.2建设性质:新建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4项目实施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境内,沿线依次经过博野县、安国市、定州市共计3个县(市)。
2.5主要建设内容:管线设计压力10MPa、6.3MPa,管径508mm、610mm,管线全长约53.1Km,其中保定段(安国、博野)15.5km,定州段37.6km。全线建设2座站场,3个阀室。
2.6服务期限:
中标人须接到建设单位指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报告,配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补勘需求;
中标人须接到建设单位指令后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
(1)鄂安沧与京邯线保定南部联络线工程(含附属、配套工程)的详细勘察(管线及工艺站场的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物探、室内试验),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2)鄂安沧与京邯线保定南部联络线工程(含附属、配套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包括消防、安全、节能、环保等各项专篇)。初步设计中应包含但不仅限于所有设备仪表的技术规格书、穿越河流专题设计、工艺操作原理等。
2.9详勘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的要求:
详勘要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应按单体建(构)筑物提供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应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基础类型、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及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止等提出建议;详细查明已确定线路路由上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提供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参照GB/T 50568-2019《油气田及管道岩土工程勘察标准》执行。
2.10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审批的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的深度应达到设计范围明确。在此范围内所需建设的单项工程应考虑齐全;主要技术方案应经过比选确定;应确定主要设备的选型和主要材料的选择;设计概算投资应在要求的控制范围内。初步设计批准后,应满足下列要求:(1)编制施工图(详细)设计。(2)确定土地征用和建(构)筑物拆迁范围。(3)进行主要设备和特殊材料的订货。(4)进行施工准备工作。(5)进行生产准备和人员培训工作。(6)编制建设计划、据此控制基建投资(设计无法估计的影响因素除外)。(7)据此编制工程承包(EPC)招投标文件。具体参照SY/T0082-2006《石油天然气工程初步设计内容规范》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纳税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必须是设计牵头的联合体。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石油天然气管道输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资格批准书》中GA1、GC1级资格;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分别具有一项以上(含一项)规模不小于本工程的同类工程勘察及设计业绩;(同类工程业绩:设计压力≥10MPa且敷设距离不小于70公里管径为DN600及以上的单项工程天然气长输管线勘察及初步设计合同)。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设计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勘察单位须具有同类工程勘察业绩。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5 09:00至2021-02-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等相关文件,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和“关于省本级社会代理类项目电子交易业务流程调整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要求注册者,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09时00分。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5机位)。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参与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湘江道399号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封茜
电 话: 0311-8590932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
联 系 人:周纯、康诚哲
电 话: 0311-86958900
邮 箱: hongxin223@126.com
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