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05,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鹤岗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后续治疗定点医院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鹤岗-兴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医疗,招标编号:HGC[2021]0126/YC[2021]HW00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后续治疗定点医院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C[2021]0126/YC[2021]HW004
项目名称: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新冠肺炎后续治疗定点医院改造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抗疫特别国债206500.00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单价/元) |
技术参数 |
1 |
便携无创呼吸机 |
1台 |
38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
2 |
除颤仪 |
1台 |
45000.00 |
|
3 |
呼吸振荡排痰机 |
1台 |
75000.00 |
|
4 |
输液泵 |
5台 |
5500.00 |
|
5 |
紫外线空气消毒机 |
2台 |
9000.00 |
|
6 |
紫外线消毒车 |
3台 |
1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已入库。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单位证明资料,有效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5.供应商是生产厂商(不包括本地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且包括其所投医疗器械所属类别;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生产备案凭证)、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且以上证照在投标有效期内均为有效。
供应商是生产厂商的须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失信记录,具体要求如下:
6.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记录(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点击“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后完整截图保存),被列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均没有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核查记录(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后完整截图保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3投标供应商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网站核查结果为准)。
6.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存在行贿的行政裁定记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鹤岗市)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16:30(北京时间、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按以下信息获取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磋商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同购买文件费转账(汇款)凭证一并发送至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邮箱(yunchenggc@126.com),购买磋商文件方式如下:
①由供应商将购买文件费转账(汇款)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备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及采购包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②招标代理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
户名:王仲君
账号:6217 0011 4002 4177 91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哈尔滨道外支行
注:标书款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2月9日16:30;标书款到账截止时间以截止日专用账户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2、完成以上程序后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进行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电子邮件于当日17时后收到的,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收到,由此造成磋商文件延迟获取的,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开标大厅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代理公司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2月2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hljcg.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兴山人民医院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
联系方式:0468-352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运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与朗江路交口星光耀办公楼二期B座20层
联系方式:58909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 话:58909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