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标准厂房配套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标准厂房配套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建湖县唐桥路北、经四路东。
2.1.2建设规模: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高标准厂房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9588m2,主要包含二期新建高标准厂房的暖通、智能化、洁净室(面积约64736.09M2)、控制仪表、工艺配电、钢结构雨棚、光伏板屋面等的安装施工。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20189.59万元
2.1.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具体节点工期详见施工合同。
2.1.5招标范围:江苏悦阳二期新建高标准厂房机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的生产、采购、运输、供应、安装、施工、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相应的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条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业厂房机电安装业绩,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满足:①造价指标:单项合同额达7000万元及以上;②施工工艺:洁净系统覆盖区域面积达29000M2(提供的相关材料中应能清晰体现相应指标),其工程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对投标业绩真实性的承诺书。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业绩项目建设方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 10.1.1 以及 10.1.2 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1.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 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被抽到参与有关值计算的投标人审查,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2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9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 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若投标人有投标报价(剔除不可竞争部分)高于招标人期望值(剔除不可竞争部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视为不以中标为目的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记录其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4)、关于投标保证金的特别提醒:
①、属于免交情形的投标单位,需提供盐城市(或建湖县)建筑业星级企业或建筑业发展先进企业获奖证明或文件扫描件;
②、采用现金、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均通过交易中心系统进行缴纳,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竞争力投标文件处理。
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属于无竞争力投标,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
(5)、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开标现场显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6)、本项目有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签到等候答辩,因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因没有签到,导致招标人无法取得联系错过招标答辩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答辩。凡逾期未到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不能出示的或提供虚假证件的,不得进入答辩程序。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湖县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科创大厦 地 址:建湖县城南住建大厦1楼
联 系 人:顾海华 联 系 人:朱伟
电 话:15950302801 电 话:15851096262
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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