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门,所属行业分类:拆除,采购业主: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招标编号:FBJY3206840009,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FBJY3206840009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 ||||||||||||||||||||
标段编号 | FBJY3206840009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2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4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路599号; 2.1.2拆除规模:共计9800.88平方米(有证房8663.2平方米、无证房1137.68) 2.1.3合同估算价:约52.630725万元; 2.1.4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拆除、清运等一切事宜 2.1.5其他: 质量要求:清除房屋上部建筑及地下基础,场地平整,无残留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专职安全员1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2月20 日至2021 年3月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4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高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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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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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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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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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海门分公司地块房屋拆除及残值处置项目已由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科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北海路599号; 2.1.2拆除规模:共计9800.88平方米(有证房8663.2平方米、无证房1137.68) 2.1.3合同估算价:约52.630725万元; 2.1.4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拆除、清运等一切事宜 2.1.5其他: 质量要求:清除房屋上部建筑及地下基础,场地平整,无残留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专职安全员1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 年2月20 日至2021 年3月4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3月4日14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高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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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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