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宿城区光电产业综合体项目光电产业综合体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所属区域:江苏-宿迁-宿城区,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江苏耀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498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宿城区光电产业综合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4989 | 项目名称 | 宿城区光电产业综合体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4989001001 | 标段名称 | 光电产业综合体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2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2月25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宿城区光电产业综合体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已经宿区发改备[2019]2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城区光电产业综合体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8部货梯4部客梯,约260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 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 1.3 交货期或工期: 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40 日历天内,交货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1.4 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全部到现场付至合同价的50%,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在质保期、免费维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支付)。质保期、免费维保期内,电梯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维修、保养、报特检所验收及年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当期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光电产业综合体采购8部货梯4部客梯,包含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达到安全使用标准、税费、验收、维保等服务以及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1.7 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不少于18个月。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电梯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时,应持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但电梯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电梯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系统时间为准)); 4.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 级及以上); 4.4 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2月20日 09:00至2021年02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2021年02月2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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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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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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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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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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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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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宿迁市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宿城区光电产业综合体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已经宿区发改备[2019]2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城区光电产业综合体电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8部货梯4部客梯,约260万,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1.2 交货地点: 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 1.3 交货期或工期: 设备交货期为合同生效后40 日历天内,交货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1.4 质量要求: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GB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TSG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 1.5 货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货全部到现场付至合同价的50%,电梯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 97%,余款在质保期、免费维保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支付)。质保期、免费维保期内,电梯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维修、保养、报特检所验收及年检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承包人需支付的违约金,发包人可从当期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光电产业综合体采购8部货梯4部客梯,包含电梯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试达到安全使用标准、税费、验收、维保等服务以及相应的伴随服务和后续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1.7 质保期及免费维保期:不少于18个月。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电梯经销商。投标人为电梯经销商时,应持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但电梯制造商一个品牌针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每个投标人只能以一个电梯品牌参加投标(若同一品牌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仅接受最先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系统时间为准)); 4.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C 级及以上); 4.4 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4.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 内; 4.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5.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6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4.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1年02月20日 09:00至2021年02月2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2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7.1异议事项联系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电话:0527-84396031,联系人:张苏军,陈刚。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联系方式
2021年02月2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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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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