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曲塘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
粪便处理中心升级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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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曲塘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升级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粪便处理中心升级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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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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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建设地点:海安市曲塘镇工业园区(曲塘镇胡庄村28组); |
2.1.2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概算总计:560.00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资金500万元,镇级财政60.00万元; |
2.1.3合同估算价:550万元。 |
2.1.4工期要求:
(1)总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2)工程节点工期:
1、设计阶段:中标人签订委托合同后10日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本,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招标人的审核批准;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后1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会审及审查。
2、施工阶段:确保2021年7月4日前完成本工程全部施工内容并经验收合格。 |
2.1.5设计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定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
2.2招标范围:曲塘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从原50吨/天改造至200吨/天粪污处理升级改造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沼液收集池/吹脱池(1200m3)清理及改造;②新建调理装置;③新建压滤机及机房;④新建中间缓冲水箱;⑤一级生化池(1500m3)清理及改造;⑥二级生化池改造;⑦新建MBR装置;⑧新建反渗透系统;⑨湿地系统改造等设计与施工;⑩生物除臭系统,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配合工作(包含试运营及相关培训服务)等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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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且须具备以下要求: |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
(1)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具备市政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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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
3.1.3企业信誉要求:自2019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6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0年0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0年1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
3.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内。 |
3.2.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3.2.3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 60 周岁;投标人承诺函。 |
3.3企业业绩要求:无。 |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单位。同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
3.6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工作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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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3月12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
5.投标截止时间 |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9时00分,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全套电子文件壹份(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评标方法 |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 |
9.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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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1.00万元整。
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10.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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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海安市曲塘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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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通市海安市曲水路6号 |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 编:226600 |
邮 编:226600 |
联系人:徐部长、闾飞 |
联系人:谭勇 |
电 话: 0513-88602777、13776992341(闾飞) |
电 话:0513-818195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