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代理:/,采购业主: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084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0842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0842043002; | 标段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VI-TS-13-2标;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2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3月11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VI-TS-13-2标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关于苏州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上盖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行审项建〔2019〕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号线既有停车场的拆除工程、新建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综合楼内部分系统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_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是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此业绩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类似工程指: 1)、VI-TS-13-2、VI-TS-13-4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必须含房建)或停车场(必须含房建)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2)、VI-TS-13-1标、VI-TS-13-3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须含房建)或停车场(须含房建)的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_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企业参与投标。 9.)《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注: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目前没有施工单位出现因上述文件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重发公告;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当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具体评审方案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22日11时00分至2021年03月1日17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1日13时30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号线既有停车场的拆除工程、新建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综合楼内部分系统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标段分VI-TS-13-1标、VI-TS-13-2标、VI-TS-13-3标、VI-TS-13-4标四个标段。 (二)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四)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最多允许选择三个标段参加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五)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每条线车辆基地项目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且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在三条线车辆基地项目累计中2个标段。 (六)重要告知: 2)资格审查及定量评审中所涉及的类似业绩和奖项(如有)将采取网上预公示的模式,各投标单位应先登录投标人业绩库进行维护录入,完成之后业绩和奖项(如有)将发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建设工程-轨交招标项目业绩公示栏,各单位应对自行录入公示业绩和奖项(如有)的真实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负责,具体操作过程请查看附件操作手册《“参与轨道交通项目投标”业绩公示操作指南》(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190917/751c997a-fe8a-4358-a4f0-bbb7c01c9342.html)。 3)请投标人尽早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完成业绩和奖项(如有)录入及公示,业绩和奖项(如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以递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进行反推)。因未按规定提前公示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自行录入的业绩一经公示,不得自行删除、修改、撤回,请投标人谨慎录入公示业绩内容,确保相关信息、附件全面真实有效、并能反映公告资格条件的所有内容。若已公示的业绩需新增相关证明材料,请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格式自拟,列明需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发至公告中招标人邮箱】进行增录。 5)投标人公示的业绩如存在弄虚作假,相关情况将报建设主管部门认定,采用弄虚作假业绩进行投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可能承担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弄虚作假的责任]予以处罚的风险。 6)投标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如有)必须从企业业绩库中选择(已预公示满72小时的),业绩和奖项(如有)认定以此为准。自行上传的或未经公示的业绩和奖项(如有)资审时不予认可。涉及业绩和奖项(如有)的相关资料应全部放入资审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其附件中,因放于其它位置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8.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蒋世宇 电话:0512-69899101/69899100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2021 年 2 月 2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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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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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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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VI-TS-13-2标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8〕1167号)、《关于苏州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上盖开发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行审项建〔2019〕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_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 2.2建设规模: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号线既有停车场的拆除工程、新建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综合楼内部分系统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_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是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少具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此业绩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类似工程指: 1)、VI-TS-13-2、VI-TS-13-4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必须含房建)或停车场(必须含房建)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2)、VI-TS-13-1标、VI-TS-13-3标:国内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段(须含房建)或停车场(须含房建)的施工业绩,或单项合同金额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质量为合格。(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合同,且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_需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财务要求:/ 。 3.5信誉要求:/ 。 3.6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年度)》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苏住建规【2011】1号、苏建设规【2009】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企业参与投标。 9.)《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与投标资格联动管理办法》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注:苏州市轨道交通工程目前没有施工单位出现因上述文件规定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5)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少于7家,重发公告;当资格预审合格投标申请等于7家时,全部入围;当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7家时由招标人选择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具体评审方案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02月22日11时00分至2021年03月1日17时00分;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3月11日13时30分。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项目概况:苏州市轨道交通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施工项目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号线既有停车场的拆除工程、新建2/6号线桑田岛停车场及上盖平台的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综合楼内部分系统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等,标段分VI-TS-13-1标、VI-TS-13-2标、VI-TS-13-3标、VI-TS-13-4标四个标段。 (二)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三)根据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四)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如为央企,指央企二级公司;如为其他企业,指一级公司)最多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最多允许选择三个标段参加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优先中报价高的标段)。如同一集团公司通过资审有多个投标人且均无意向退出,则取消该集团公司所有投标人本项目投标资格。 (五)苏州市轨道交通6、7、8号线每条线车辆基地项目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且一家单位(以集团公司为限)所有投标人最多允许在三条线车辆基地项目累计中2个标段。 (六)重要告知: 2)资格审查及定量评审中所涉及的类似业绩和奖项(如有)将采取网上预公示的模式,各投标单位应先登录投标人业绩库进行维护录入,完成之后业绩和奖项(如有)将发布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建设工程-轨交招标项目业绩公示栏,各单位应对自行录入公示业绩和奖项(如有)的真实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负责,具体操作过程请查看附件操作手册《“参与轨道交通项目投标”业绩公示操作指南》(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190917/751c997a-fe8a-4358-a4f0-bbb7c01c9342.html)。 3)请投标人尽早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完成业绩和奖项(如有)录入及公示,业绩和奖项(如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以递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进行反推)。因未按规定提前公示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自行录入的业绩一经公示,不得自行删除、修改、撤回,请投标人谨慎录入公示业绩内容,确保相关信息、附件全面真实有效、并能反映公告资格条件的所有内容。若已公示的业绩需新增相关证明材料,请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格式自拟,列明需增加或修改的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发至公告中招标人邮箱】进行增录。 5)投标人公示的业绩如存在弄虚作假,相关情况将报建设主管部门认定,采用弄虚作假业绩进行投标的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可能承担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弄虚作假的责任]予以处罚的风险。 6)投标人制作资格预审文件时,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如有)必须从企业业绩库中选择(已预公示满72小时的),业绩和奖项(如有)认定以此为准。自行上传的或未经公示的业绩和奖项(如有)资审时不予认可。涉及业绩和奖项(如有)的相关资料应全部放入资审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及其附件中,因放于其它位置而引起的资格预审不合格等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企业注册问题、注册后完善信息问题、登录问题、CA相关问题等参见《常见问题及解答汇总》(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6f95c51f-7d81-4673-a454-e8eb9a4b64eb&categoryNum=006003)。
8.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zzyjy.com.cn:8086/”、苏州轨道交通网“http://www.sz-mtr.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蒋世宇 电话:0512-69899101/69899100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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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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