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遂溪县卫生健康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2-28,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湛江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所属区域:广东-湛江-遂溪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遂溪县卫生健康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已由遂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改〔2020〕17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440823-84-01-013918,项目业主为遂溪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遂溪县卫生健康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遂溪县第三中学西侧、省道287南侧 。
工程规模: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规划用地面积5796.28平方米,配套床位180张,建设一幢公共卫生医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8138.48平方米。其中急诊295.2平方米、门诊1771.2平方米,住院病区6642平方米,医技科室3394.8平方米,保障系统1476平方米,行政综合区590.4平方米,院内生活590.4平方米。业务用房共约1476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3383.3平方米。
工程预算总造价:84252488.22元。
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在投标企业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须制作:
本项目只须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同时要求多项企业资质的宜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由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上的主办方办理相关投标事宜)。
4.招标投标程序安排及要求
4.1本次招标不设置投标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1 年 02 月 26 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答疑提问截止时间: 2021 年 03 月 08 日 17 时。提问为以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形式,通过(邮箱:zdyrzj@126.com)提出。
4.4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发布时间: 2021 年 03 月 11 日。统一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4.5投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年03 月22 日10时 00分。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开标室。
4.6开标时间:2021年 03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开标(或资格预审)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8 开标室。
4.7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以及项目有关资料。
5.2投标人必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不以盈利为目的),招标文件资料费由投标单位账户转至以下账户, 并注明“ 遂溪县公共卫生医院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费”(可简写)开户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开发区支行,账号: 2015020809200197128。开标当日提交汇款凭证,向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收据,不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http://www.gdzbtb.gov.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异议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六十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或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遂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投诉,电话:0759-7762295。(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依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消失。
8.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遂溪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站南路 地址: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33号一号楼301室
联系人(实名):苏党生 联系人(实名): 龙之莹
电话: 0759-7765141 电话: 0759-3386358
传真: 0759-3386358
电子邮件: zdyrzj@126.com
2021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