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4,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和平镇全域整治和兴花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所属行业分类:电梯,招标代理: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和平镇全域整治和兴花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和平镇全域整治和兴花苑农民新村建设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地址位于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 ,项目业主为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资金来源为 补助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 电梯采购安装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有机房客梯27台,额定载重为800kg,运行速度为≥1.5m/s,其中4台7层7站,23台11层11站。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电梯设备以及相应的配件供应、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以及相应伴随服务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预算价 800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品牌电梯设备制造商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证书)。
3.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式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
4.如投标人无安装资质的,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限于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与满足上述第3点安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必须以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为牵头人,并出具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同一产地的同一品牌制造商或者代理商只能以一家投标人的名义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未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0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jcx.gov.cn:8081/cxweb/)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2.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3.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03月25日9时。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 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请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
联系人:毛主任
电话:1826828566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2-6061088
2021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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