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06,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宁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贸区南宁片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验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编号:GXLY2021-C3-001-NN,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自贸区南宁片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验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nanni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XLY2021-C3-001-NN
项目名称:自贸区南宁片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验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万元
最高限价:86万元
采购需求: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选定2家服务单位,对五象新区建设工程的原材料、工程实体质量按建设主管部门的安排进行监督检测,及时提供检测数据及报告;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具体生效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注册经营(业务)范围满足采购内容,具有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的合格供应商。
(2)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认证,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nanning.gov.cn)
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需报名【申请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nanning.gov.cn)在对应的公告下方自行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等文件的操作指南”)】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响应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确保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1个工作日前内送达。
3.供应商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及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文件。
4.供应商在邮寄响应文件的同时须附上以下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
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响应文件的邮寄包裹后,会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预留的电子邮箱或联系电话告知响应文件收件的情况。
6.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五象新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1406,收件人:吕玉丽,联系电话:0771-3138688。
7.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1年3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
2.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等。
2.磋商保证金:根据《南宁市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中“停止收取政府采购项目涉及的各类保证金”的工作要求,本项目不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
3.关于澄清、磋商的有关要求
(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与供应商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及磋商等工作,供应商务必做到: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磋商书”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2)评审当天供应商务必保持电话畅通。评审过程中需要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即二次报价),要求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或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会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确认。
(3)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开标会现场登陆开标系统并输入供应商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完成供应商签到手续。供应商自行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nanning.gov.cn)注册本公司的基本信息,确保供应商签到时显示本公司名称。如签到时系统未显示供应商公司名称,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5.采购信息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nanning.gov.cn)
6.监督部门: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0771-495260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817室
联系方式:0771-49527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五象新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1406
联系方式:0771-3138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玉丽
联系方式:0771-3138688
广西联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附件: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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