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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
2021-03-10 12:30: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通-如皋 招标业主/代理:  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0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皋,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820342000178,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新城教育培训中心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820342000178 项目名称 新城教育培训中心
标段编号 A3206820342000178002001 标段名称 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3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3月2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如城街道南部,毗邻顾庄生态园,西临大司马南路,东临宣化南路,南侧为城南大道,北侧为花王路。

2.1.2建设规模: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05600平方米,总投资约1235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6亿元。

2.1.4工期要求:50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4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831日,主体工程必须在2021111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年。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及防空地下室、食堂、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教学楼1、教学楼2、教学楼3、行政实验楼、创新中心、北门卫及公厕、多功能报告厅、东大门、看台、垃圾房、变配电站1、变配电站2、连廊、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运动场、室外桥梁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市政、桩基、大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以下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1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41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且合同造价达到2.8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⑸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金额内容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金额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公章)。

3.4.1-2  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1-3  2020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1-4  20201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1-5  20181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受到省安全生产事故通报(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信息为准)。

3.4.2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4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201711日以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111日至2021131日的缴费明细。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39日至2021322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322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

联 系 人:顾树炎

联系电话:17768431451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惠政东路168号亿联广场全季酒店楼上15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张贤玉、史隆卿

联系电话:0513-8515601018018426113

传  真:0513-85125256

电子邮箱:563587014@qq.com

20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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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已由上级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如城街道南部,毗邻顾庄生态园,西临大司马南路,东临宣化南路,南侧为城南大道,北侧为花王路。

2.1.2建设规模: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05600平方米,总投资约123500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约4.6亿元。

2.1.4工期要求:50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4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831日,主体工程必须在20211110日前完工;缺陷责任期2年。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批准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城教育培训中心(新城高中)新建工程,包括地下车库及防空地下室、食堂、男生宿舍楼、女生宿舍楼、教学楼1、教学楼2、教学楼3、行政实验楼、创新中心、北门卫及公厕、多功能报告厅、东大门、看台、垃圾房、变配电站1、变配电站2、连廊、室外道路、室外给排水、运动场、室外桥梁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市政、桩基、大型土石方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以下属于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1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41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且合同造价达到2.8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注: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⑵所提供的业绩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须同时提供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中标通知书(或进场交易证明书)。直接发包或未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得的业绩,需同时提供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审计报告;⑶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⑷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⑸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金额内容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建筑面积、金额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公章)。

3.4.1-2  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1-3  20201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1-4  202012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1-5  20181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受到省安全生产事故通报(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信息为准)。

3.4.2投标企业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应录入《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

3.4.3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4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

3.4.5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201711日以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6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111日至2021131日的缴费明细。

3.4.7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39日至20213229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322900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润皋置业有限公司

    址:如皋市惠政东路188号广电大厦

联 系 人:顾树炎

联系电话:17768431451

招标代理: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惠政东路168号亿联广场全季酒店楼上15

邮政编码:226001

联 系 人:张贤玉、史隆卿

联系电话:0513-8515601018018426113

传  真:0513-85125256

电子邮箱:563587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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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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