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11,截止日期:20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西南宁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青秀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服务保障采购(项目编号:HXCG-GX-2102007)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南宁-青秀区,所属行业分类:食品,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编号:HXCG,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市青秀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服务保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org.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GX-2102007
项目名称:南宁市青秀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服务保障采购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服务需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 |
1 |
南宁市青秀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服务保障采购 |
1项 |
每年在青秀区举办的诸如中国-东盟博览会、南宁国际马拉松比赛等重大活动赛事、高级别会议及论坛达百余项,按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的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需要,派驻人员开展活动接待酒店及重要场所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加强食物安全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巩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规定,对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专职人员协助巡查或驻点监督、供餐单位评估、食品安全培训、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快速检测、信息报送等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自合同成立生效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13时00分
递交方式: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财采〔2020〕12号)要求,本项目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1邮寄快递包裹或投标人自送包裹送达时间至少为投标截止时间2个小时前,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1.3邮寄、送达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座916, 邮编:530022,收件人:黄工,电话:0771-5613026。
1.4邮寄封面: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投标人联系电话、有效的电子邮箱。
1.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采购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青秀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qingxiu.gov.cn/qxcgw/)。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领峰A座916
项目咨询电话:0771-5613026,联系人:黄工
2、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34号
联系电话:0771-5846110
联系人:黎工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青秀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771-5826232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0日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南宁市青秀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服务保障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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