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新立街道卫片点位拆后复耕项目(项目编号:TJJT-ZC-2021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东丽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3.16 | 截止时间: | 2021-03-30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17,截止日期:2021-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东丽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新立街道卫片点位拆后复耕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东丽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编号:TJJT-ZC-2021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立街道卫片点位拆后复耕项目 (项目编号:TJJT-ZC-2021030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立街道卫片点位拆后复耕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T-ZC-20210301
项目名称:新立街道卫片点位拆后复耕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4.48万元
最高限价:74.4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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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8 |
74.48 |
其他服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 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 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 关证明材料;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
5)供应商须提供 2020 年度或2021年度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财 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查 询 开 标 当 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 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投标人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6日到 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
方式:(1)以现金方式支付,交纳磋商文件费后,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2)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及加盖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7号
联系方式:249934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一纬路24号东谷中心2号楼1108室
联系方式:022-84355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明君
电 话:022-84355920
天津聚通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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