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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南开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YGP-2021-B-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3-20 17:16:2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南开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3.18 截止时间:  2021-03-30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0,截止日期:2021-03-30,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开区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南开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南开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HYGP-2021-B-002)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南开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YGP-2021-B-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南开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P-2021-B-002
项目名称:天津市南开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4.2764万元
最高限价:204.276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04.2764 204.2764 装修工程 天津市南开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1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5、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B.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6、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 9、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1、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A.中小企业声明函。 B.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9日到 2021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上午10:0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6日上午9:30于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45号长虹生态园,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22-27383126。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须知: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对供应商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本项目交纳磋商保证金:肆万元整。供应商最迟应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前以支票或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磋商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保证金时间以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交纳磋商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佟楼支行 账号: 0302060819300671662 户名: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号:1021100003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南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二马路与南京路交口诚意里13号
  联系方式:022-27383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93号广银大厦1810
  联系方式:022-234469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亚静
  电 话:022-23446983

天津昊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关键字:其他,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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