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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
2021-03-20 17:26:1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通-如皋 招标业主/代理: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19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皋,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编号:F3206820342000044,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3206820342000044 项目名称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
标段编号 F3206820342000044001001 标段名称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1年3月1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1年3月25日
工程类型 水利
公告信息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6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30,竣工日期:2021年528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自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3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319日至202132514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32514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九华镇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人:朱轶群

电    话:15262778669                电    话:18262505354

 

 

2021319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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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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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0]

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65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30,竣工日期:2021年528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3110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 自20191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3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精神。

3.4.4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的缴费明细。

3.4.6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319日至202132514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32514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市九华镇九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九华镇               地    址:如皋市健康路1号兴业银行6楼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人:朱轶群

电    话:15262778669                电    话:18262505354

 

 

2021319日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关键字:工程,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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