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频道 > 招标公告 > 广东招标网 > 深圳招标网 > 正文
广东浪景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2021-03-24 13:00:39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深圳 招标业主/代理:  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浪景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所属区域:广东-深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招标编号:4403102021002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浪景路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210027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浪景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10027001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浪景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03-24 09:00 至 2021-03-3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03-28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03-29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招标采用快速发包,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无技术标、商务标评标环节,取消过多投标人淘汰环节,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吕哲
办公电话:2333697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余少刚
办公电话:8374537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10027001001
标段名称:浪景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31 18:00
招标部分估价:623.37030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项目咨询与工程监理一体化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注:本项目不接受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的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须截图证明;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为项目管理单位,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注:本项目不接受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委派):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职位完成的市政公用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建设管理业绩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含监理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须体现项目建设内容、服务范围、合同价等主要信息;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须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竣工验收材料,具有验收结论以及建设单位等单位盖章),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认定为业绩有效期。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带出图章的正式图纸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若无法证明在项目业绩中担任的职位,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开具证明无效)。 项目总负责人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分解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建立项目管理工作程序与制度,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总体统筹、策划、协调及管理等工作全面负责。 (2)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工作内容:组建项目工程监理团队,对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保修及后续服务阶段监理,以及与工程监理相关的其他工作,对工程监理工作全面负责。 (3)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相互兼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任职行为须满足《深圳市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业绩要求:同类工程业绩要求: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一项近5年(自截标之日起倒算)以项目负责人职位完成的市政公用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建设管理业绩是指全过程工程咨询或项目管理或工程监理或项目管理含监理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须体现项目建设内容、服务范围、合同价等主要信息;竣工验收证明指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须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竣工验收材料,具有验收结论以及建设单位等单位盖章),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认定为业绩有效期。若相关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业绩指标的,则需提供带出图章的正式图纸或政府部门的有关批复文件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若无法证明在项目业绩中担任的职位,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开具证明无效)。
其他:一、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二、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招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标候选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招标人核查后,如有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形的,或法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并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关键字:工程,广东
About Us - 关于我们 - 服务列表 - 付费指导 - 媒体合作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常见问题 - 友情链接
Copyright©2014安装信息网 www36qyk.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371-61311617 邮箱:zgazxxw@126.com 豫ICP备18030500号-4
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
安全联盟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