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27,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南蔡乡新城南苑项目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80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南蔡乡新城南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3807 | 项目名称 | 南蔡乡新城南苑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3807006001 | 标段名称 |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3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4月2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807006001 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南蔡乡新城南苑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准[2019]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 1.2 工程规模: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造价约970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价20%(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全部货物到现场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9日 09:00至2021年04月0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2021年03月26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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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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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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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807006001 江苏裕蔡丰实业有限公司的南蔡乡新城南苑项目已经宿开审批准[2019]2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蔡乡 1.2 工程规模: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工程造价约970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支付合同价20%(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全部货物到现场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60%,交付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南蔡乡新城南苑小区窗户采购及安装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 是 ? 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安全员)。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3月29日 09:00至2021年04月0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联系方式: 8.联系方式
2021年03月26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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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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