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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21-03-31 17:05:4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3.31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0﹞29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4896万元,其中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建安费约18806万元(含箱涵建设)。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分两期,其中大沥镇“全球创客小镇”核心区政府配建道路建设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包含信安路(创客路-桂和路段)、永吉路、规划十三路、环锦路和荔枝南路五条道路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4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及不可抗力除外)。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75491254.09元

2.4.2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实体施工等。具体如下:

承包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所述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含方案

深化)、工程施工及保修期保修服务(含移交)等工程实施所需的总承包。招标人有独立决定最终实施方案的权利,如果招标人决定某专业不实施或进行实施方案调整的,中标人应予无条件服从,不服从的视为承包人违约,不得以此为理由向招标人进行索赔。

具体如下:

2.4.2.1施工图设计包括:根据项目可研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所述范围内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二次深化设计、竣工图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

2.4.2.2工程施工包括: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经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

2.5承包方式:本项目实行限额投资、限额设计、限额施工模式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包设计、包报建、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试运行、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结算编制、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培训、包保修等与涉及本项目所有内容全部工作进行设计与施工总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扬尘、城市管理等规定承诺达到合格。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接受镇城管办考评及处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和(2)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4)任意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资质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相应资质类别的诚信编号。(即须同时具备资质类别为“设计类企业”及“建筑业企业”的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其对应资质类别的诚信编号)。

4.3.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结果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记录信息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并以资格审查当天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4.3、4.3.1以及4.3.2的要求)

4.4 人员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5)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

4.4.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要求:1名: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人社部门备案授权机构颁发的为准。

(2)如联合体投标,项目技术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拟派。

4.4.3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人社部门备案授权机构颁发的为准。

(2)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以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提供为准。

(3)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4拟派专职安全人员要求:不少于3名:

(1)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2)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为准。

4.5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相关人员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

(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上述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市政工程施工单位)提供为准)近三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年)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33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422830分,截止时间:2021422 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422 930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五(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3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委托佛山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作为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若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未具备投标交易员资格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人任一投标交易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投标交易员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开标签到将采用录入交易员身份证号码形式进行身份验证,授权委托书中的授权代理人须与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收取资料时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密封进行核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有权不接收投标文件。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0757-85526842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创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1栋1014、1015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6360286

传    真:0757-86316628

电子邮件:chuangnanzj@163.com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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