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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海区桂城映月湖片区慢行系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021-04-03 01:51:20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4.02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3,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南海区桂城映月湖片区慢行系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海区桂城映月湖片区慢行系统项目 已由 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发改资桂字投审【202129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南海区桂城映月湖片区慢行系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佛平四路至南港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的南海桂城映月湖慢行系统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建成为连接南海区佛平四路至南港路的人、自行车慢行天桥。项目涉及慢行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绿化改造、公园配套设施、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电气照明改造等。

2.3 计划工期: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之日起60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竣工时间延误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暂定合同总价的10%。因设计成果延误导致竣工延误的,违约金不重复计算。竣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3.1设计周期要求:

(1)勘察设计总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2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并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同步办理土地预审、规划报建手续承包人延误提供设计成果文件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后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修改。

(3)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4.1招标内容包括南海区桂城映月湖片区慢行系统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变更设计(如有)、编制竣工图、工程施工、设计后续配合服务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应由承包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土地预审、规划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支付承包人自检及第三方检测等所有检测费用等,发包人予以配合;发包人已另行委托的工作内容除外)。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包括:工程设计任务书所述范围内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工程补勘(含工程物探、测量、放线、岩土工程勘察、交桩)、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竣工、预结算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办理土地预审、规划报建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及支付施工图审查费用等

(2)工程施工包括:按经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含二次深化图纸)及相关配套工程施工及保修,以及支付承包人自检及第三方检测等所有检测费用等

2.4.2招标控制价总金额为:¥131295776.26 ,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128156333.76 设计阶段总费用招标控制价为:¥2712254.72 元,工程保险费暂估价为:¥427187.78 元。

2.5 承包方式:设计阶段总费用以固定总价包干,建安工程费以固定结算折率包干;包勘察、设计、包施工、包材料、包设备购置、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造价控制、包预结算编制、包竣工图编制、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档案、包保修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6 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勘察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以最新修订版本为准)》、《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各类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的工作意见》、《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关于印发<南海区工地围挡(墙)公益广告规范指引>的通知》(南宣字〔2020〕22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如有最新文件的,按最新文件精神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项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级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一级)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招标文件对收款方式另有约定的除外)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施工类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4.1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反映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09202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兼任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

4.6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4.6.1对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0920212月)为拟派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施工负责人可由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兼任。

4.7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

4.7.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

4.7.2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的拟派设计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209月至20212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3 ,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

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209月至202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4  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0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4   26   9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4   26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 递交投标文件人员:

7.4.1疫情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委托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委托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有效的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如获授权委托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4.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见证单位的监督见证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4.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港路10号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编:528200

联 系 人:潘剑斌

  人:陈彩凤、潘远秀

 

 话:0757-86361691

 

 真:0757-86368680

 

电子邮箱:nhhongzheng@126.com

 

关键字:施工总承包,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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