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梅州大埔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县城工业小区标准厂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梅州-大埔县,所属行业分类:厂房,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埔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县城工业小区)标准厂房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埔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县城工业小区)标准厂房项目经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埔发改[2021]43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银行贷款、地方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大埔县城湖寮镇山子下村大沙坝。
2.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0945m2,总建筑面积42571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41898m2,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为673m2。
本项目为厂房建设项目,分一、二期开发建设,一期为建设1号厂房,建筑面积32165 m2;建设一栋研发楼,建筑面积5496 m2。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完成一期厂房、研发楼和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
2.4总建设工期:365个日历天。
2.5招标参考价:本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勘察费约为53万元,设计费约为177万元,工程建设费约为6559万元,工程预备费用约为218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最高限价为70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③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不超过3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3项目各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兼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省外的项目负责人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③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4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
自2020年8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被限制投标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申请方式(网上申请、纸质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3日00时00分至2021年4月7日23时59分前,投标人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投标申请,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申请前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且证件证号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中信息一致。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4月27日09时30分至2021年4月27日10时00分,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并于2021年4月27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大埔县产业集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青梅路13号
联系人:连先生 联系电话:0753-5523386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康嘉阳实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梅水路归读一品(金沙花园)诗韵C座西1号
联系人:张工、钟工 联系电话:0753-2237010
日 期:2021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