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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配套污水管道工程
2021-04-15 01:41:1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南海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4.1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互联网,招标代理: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配套污水管道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南发改资狮字投审〔2020〕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凤岗村及有色金属园区,穿越西南涌,沿金达路转金昌路接入西北污水处理厂。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海农业互联网食品园区配套污水管道工程,本工程周边无现状污水管网,建设本工程的主要目的是收纳食品园区的养殖废水并兼容收纳凤岗片区的生活污水。新建DN250~DN800污水管道全长约1.364公里及1座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

2.3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210天内

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具体工

期进度要求如下: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尽快完成报建报监手续;

(2)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150天内完成管网建设及CMA认证的QV或CCTV检测,并通过交工验收;

(3)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210天内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延误罚款:

情况一: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交工验收超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中标

人向招标人缴纳5000元违约金;

情况二: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竣工验收超期延误的,则每延误一天,中标

人向招标人缴纳5000元违约金;

若同时发生以上两种情况,则按违约金最多的其中一种情况执行,不进行叠加处

罚,其中超期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时缴纳。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772036.43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企业资质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其他管理人员:

4.6.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6.2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能互相兼任。投标人拟派本顶目的专职安全人员必须严格遵从狮山镇建设工程报建报监相关程序及要求。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41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510  8   30 分,截止时间:2021年510  9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510  9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开标212)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楼 )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

7.5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美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鸿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华翠北路38号“东海御苑”12座12铺

联系人:何工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0757-86681978

电话:0757-86790382

传 真:/

传真:0757-8679038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fshyzb@163.com

关键字:互联网,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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