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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港街2021年病媒生物防治项目(项目编号:CYZC-2021-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4-19 01:00:5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河东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4.18 截止时间:  2021-04-29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19,截止日期:2021-04-29,公告主要内容为:河东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大港街2021年病媒生物防治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东区,所属行业分类:街道办,招标编号:CYZC-2021-012)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大港街2021年病媒生物防治项目 (项目编号:CYZC-2021-01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港街2021年病媒生物防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YZC-2021-012
项目名称:大港街2021年病媒生物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9505万元
最高限价:86.950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6.9505 86.9505 其他服务 具体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依据,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天津市从事病媒生物防治专业经营服务行政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受权委托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供应商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0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0月至磋商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到 2021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方式: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控制疫情,避免接触传染; 现场评标阶段: 1投标人体温超过37.3度的禁止进入开标现场进行投标; 2须投标人佩戴口罩并且做好个人防护并预留足够的时间提前进入评标场所,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消毒工作,否则不得进场开标; 3评审专家须提前申请“天津健康码”本人身体健康码为绿色的方可接受评标邀请。评审当日为绿色的方可评标。 如遇特殊情况,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tianjin.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更正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道旭日路468号
  联系方式:022-6385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32号增2-6号2层
  联系方式:022-84601285-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萍
  电 话:022-84601285-801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宸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关键字:街道办,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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