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陕西省水务集团汉滨区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23,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西安安康城东新区供水工程取水及净水厂部分一期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陕西-西安,所属行业分类:水厂,招标代理: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陕西省水务集团汉滨区供水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城东新区供水工程(取水及净水厂部分)一期工程已由陕西省水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陕供水建发[2021]24号文件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陕西省水务集团汉滨区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康城东新区供水工程(取水及净水厂部分)一期工程
2.2建设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张滩镇。
2.3标项划分:本次招标的为施工I标项、监理标项。
2.4招标范围:施工I标项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净水厂:新建净水厂1座,位于邹坡村磨沟河左岸的410m高地,小地名称白土坡,建设规模0.9万m3/d;2.原张滩水厂引水管道改造工程:更换张滩镇安全供水工程引水管道1条,总长8663m,采用PE管直径DN250管。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安康城东新区供水工程(取水及净水厂部分)一期工程建设期间施工监理。
2.5建设工期:1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I标项投标人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近年施工业绩,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3.2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与近年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资格,企业资信、财务良好。
3.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
3.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标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东大街8号商联大厦B座607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监理标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东大街8号商联大厦B座607室)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即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无在建监理工程承诺书】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招标与采购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及《各界导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水务集团汉滨区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南环快速干道8号诚鹏机电城东3楼
联系人:方工
电 话:18109151197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东大街57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99176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