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安全监管纵深建设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项目编号:XLZB-2021-A-0114)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天津-津南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4.25 | 截止时间: | 2021-05-06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26,截止日期:2021-05-06,公告主要内容为:津南区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安全监管纵深建设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津南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XLZB-2021-A-0114)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安全监管纵深建设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项目编号:XLZB-2021-A-01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安全监管纵深建设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LZB-2021-A-0114
项目名称: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2021年安全监管纵深建设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0万元
最高限价:175.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75 |
175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一、落实领导责任体系;
二、落实统筹大安全监管体系;
三、落实应急预案体系;
四、落实重点行业监管;
五、落实夯实“安基”工作。
六、落实考评创优机制 |
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第一部分启封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有效期内)。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本项目开标日期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本项目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处于正常状态。(提供正常状态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按津财采〔2019〕1号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为实质性条款不满足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6日到 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
方式:携带移动存储设备(如U盘、移动硬盘)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6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
联系方式:022-885303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7号天津社会科学院科研办公楼3层305室
联系方式:18522057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鸿亮
电 话:18522057773
信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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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