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4-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陈村镇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勘察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顺德区,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陈村镇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陈村镇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计划本项目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含电房)、学生宿舍楼、食堂、行政办公楼、级组办公楼、体育馆、图书馆、校门及拆除原有食堂、行政楼、实验楼等内容。建筑面积:约45379.43 ㎡、扩建后综合容积率:1.0。总建安费估算价约17605万元。
本次扩建后规模:
(1)教学:原48 班基础上扩建为60 班,需同时满足扩建班级的普通教室和配套专业教室的数量要求(使用面积3647 ㎡);
(2)住宿:增加1800 个床位,8 人间即225 间的学生宿舍楼;
(3)办公:行政办公楼6400 ㎡;
(4)食堂:需增加约900 个座位,合计约2000 个座位;
(5)图书馆:学生室内阅览及藏书馆;
(6)体育馆:室内运动场馆;
(7)车位:200 个,地下室需考虑人防要求。
2.3 服务周期:
2.3.1勘察服务期:
(1)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勘察报告成果及勘察报告审查合格书。
2.3.2设计服务期:
(1)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规划报建图;
(2)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天内,中标人必须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并通过专家评审;
(3)初步设计报告审批通过后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宿舍楼及饭堂施工图设计;其他部分(如体育馆、图书馆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时间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另行确定。
(4)设计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等):各项目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5)总体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陈村镇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并完成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之日止(具体勘察设计任务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为陈村镇初级中学改扩建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相关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包括工程岩土工程钻探(配合完成成果审查)、基坑设计(含施工图)、概念性方案完善及优化(含方案修改、规划和单体方案、方案估算)、初步设计(包含:用作初步设计评审用途的设计概算编制、设计修改及通过评审)、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修改并通过施工图技术审查(包含建筑设计、外立面深化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智能化设计、通风设计、配电设计、防雷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含通过审查)、室外设计(含园林景观、市政等设计)、消防专篇设计(含通过审查)、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含通过审查)及发包人要求的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设计任务等]、设计变更估算、相关的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现场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协助完成项目立项、规划报建等后续服务,以及配合完成各项报审工作,并根据招标人要求选派专业设计人员提供专业设计咨询与配合服务等。
上述工程内容、规模、范围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最终建设需求、勘察设计任务书及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 4854115.64 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其他承包方式:工程勘察部分固定单价包干,工程设计部分固定折率包干,施工图技术审查部分按固定折率包干 。
2.6质量要求:
2.6.1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6.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证书,且相关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1)具有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资质。
(2)具有以下①、②项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注: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本项目设计工作且具备“上述4.2.1(1)中项目设计资质”要求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勘察和设计对应资质类别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3.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的人员):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提供上述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政策的,可根据相关社保政策,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4.6.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没有受到处于处罚期内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8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万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5 月 19 日 09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1年5 月 19 日 09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牵头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
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7.4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各方成员)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2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南涌居委会白陈路南涌路段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23832213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顺翔路20号(太昌大厦二楼201室)
邮 编:528399
联 系 人:徐小姐
电 话:0757-22330643
传 真:0757-22330606
电子邮件:962587227@qq.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2021年 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