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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科润路下穿一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021-05-07 17:05:5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 招标业主/代理: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盈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5.06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科润路下穿一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广东中盈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科润路下穿一环道路工程 项目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  发改投审〔2020〕54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科润路下穿一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南庄镇科润路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西起规划路,由西向东,下穿佛清从高速(原佛山一环)后,上跨规划河涌,东至弘德路,路线全长约505m,道路标准红线宽40m,设计时速为4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采用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工程建安费约18389.91万元

2.3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预计监理服务期共 42 个月,具体要求如下:

自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止,预计监理服务期共 42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期约 18 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为 24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时间以监理人和招标人确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科润路下穿一环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全线【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隧工程、排水工程、管廊工程、照明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中标人还须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该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招标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469928.46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6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监理所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网址: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

.jsp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4.4.1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资格认定,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4.4.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三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作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的在建项目不能超过两个,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中已锁定的在建项目不超过两个(以开标评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所在的投标人的投标。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的,还必须提供在监项目业主出具的关于该总监作为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意见(格式自拟),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所在投标人的投标。

4.4.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11月至20214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4.5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三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7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城市道路施工监理业绩要求

4.7.1 投标人在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建安费14711万元或以上的城市道路施工监理绩(以完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投标登记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  5  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3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6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 6  1 830分,截止时间:2021 6  1 9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 6  1 9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1号B1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日程安排查询”)。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和疫情防控期间健康声明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四)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自行离开。 
   7.6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投标人代表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投标登记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6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8250058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盈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3栋308室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757-81237569-809/806

传    真:0757-81237569       

电子邮件:gd_zyd@126.com

关键字:监理,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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