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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河口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河口区燃气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
2021-05-08 13:00: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山东-东营-河口区 招标业主/代理:  东营市河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1.05.07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东营市河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08,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东营河口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河口区燃气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所属区域:山东-东营-河口区,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东营市河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河口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河口区燃气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口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东营市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020-370503-78-03-142121,招标人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河口区燃气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河口区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河口区燃气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总承包(EPC)及监理

工程概况:本工程涉及河口区河安小区、美园小区、丽水园小区、申元龙亭小区、河明新区、河口廉租房、孤岛镇政府公寓、交通局平房等8个小区,共5149户居民户内燃气管线设施改造等工程内容

项目投资:工程总承包(EPC)计划投资约16120000.00元,监理计划投资约300900.00元。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分为两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工程总承包(EPC)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工程总承包(EPC)第一标段:河安小区改造工程,计划投资约12406000.00元;

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标段:申元龙亭、孤岛镇政府公寓、河口区廉租房、河明新区、交通局平房、美园小区、丽水园小区改造工程,计划投资约3714000.00元。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调试验收、竣工资料交付、配合专项验收等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监理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与投标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资质要求

2.1参与工程总承包(EPC)投标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类公用管道资质施工资质企业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参与监理项目投标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2.3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资质企业须满足)

3、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3.1参与工程总承包(EPC)投标的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专业(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或者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由一人兼职,其他主要人员不可相互兼职。

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须具有本项目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参与监理项目投标的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1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评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任一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联合体投标要求

6.1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6.1.1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6.1.2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方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6.1.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1.4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进行网上报名即可。

6.2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参与EPC标段投标的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EPC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EPC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71800分至2021年512日1800分,进入东营市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dhekou.gov.cn)[或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注册并就本项目完成网上登记。网上登记成功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办事指南”查看“企业信息库注册申报程序及所需资料”及“CA证书办理流程(新)”,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登记。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注: 网上登记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00分至2021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室(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6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交易室(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河口区海宁路21号

联系人:陈主任 

电    话:18554616299

2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区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路口往东50米路北青年创业街区E座312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46-8338187  18562951505

3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52391     

4、技术指导电话:马先生18751979317   

门先生13371541978

4009980000  客服电话(7:00-21:00)





关键字:监理,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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