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重庆 | 招标业主/代理: | / |
加入时间: | 2021.05.10 | 截止时间: |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0,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车辆采购[21A00456]网上询价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目录: 医疗车 配置要求: 详见询价通知书。 |
¥420,000.00 | 2(辆) | ¥840,000.00 |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1.发动机及变速箱终身质保,其余部分3年6万公里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响应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其实际承诺执行。
4.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二)售后服务内容
产品的售后服务及故障处理要求:有专业的维护部门与维护队伍提供告警管理和故障处理,并提供售后服务及故障(损坏)处理程序(包括:流程、处理时间、负责人及电话、质量监管及处罚条款等),服务要求首问负责制,所有服务请求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提供咨询、受理、申告、监管、技术支持等服务,统一标准的服务规范,并与用户签订服务质量保障协议。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使用地范围设有常驻机构,以响应用户的技术服务要求,以提供维修和其他服务。
2.成交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应提供上述要求的免费保修期限。
3.成交供应商安装的任何零配件或耗材,必须是其原厂家生产的或是经其认可的。所有的替代零配件必须是新的未使用和未经修复的,除非买方提供书面许可,不可使用其他(非新的)配件。
4.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有责任在保证期内提供以下形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4.1电话咨询
成交供应商必须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4.2现场响应
遇到重大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产品的正常使用。24小时内不能修复设备的应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同档次备用机替代使用。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使用方故障通知后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必须对由于故障所造成的损失后果负责。
5.成交供应商应为用户提供产品技术及商务咨询服务。
6.供货方须保证所供产品及所有零部件均为原厂正品、新品。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车辆到达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款。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