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2,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转龙镇恩祖村农产品冷链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禄劝县,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采购业主: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转龙镇恩祖村农产品冷链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上海市普陀区帮扶转龙镇恩组村农产品冷链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禄发改〔202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帮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招标内容: 建设初产品筛选车间500m2,清洗车间500m2,冷藏车间1500m2,产品检测实验室200m2及相关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人民币700.77万元。 |
|||
2.2 招标范围: 2.2.1勘察:本项目所包含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报告; 2.2.2设计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方案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并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含相关专项图纸审查工作,如消防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具体设计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2.3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招标人、审图机构审核通过的施工图中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具体施工工作内容及要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
|||
2.3 总投资:700.77万元 | |||
招标规模:7007700元 | |||
2.4 资金来源:帮扶资金 |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
2.5 项目实施地点:转龙镇恩祖村 |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8 其他:2.8.1计划工期:75日历天(勘察、设计、施工) 2.8.2质量标准: ①勘察: 勘察成果资料须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出具完整的勘察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②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及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③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等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
3.5 其他:3.5.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设计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以下两者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两者之一): ①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上述所述的资质要求。 3.5.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5.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5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5.6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社会保险机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 3.5.7企业业绩要求: ①勘察、设计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合同总投资500.00万元及其以上或单项设计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说明:其提供的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②施工业绩: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包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至少(含)1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0万元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或单项合同总投资500.00万元及其以上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不予认可;说明:其提供的类似业绩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具备设计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5.8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7年~2019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5.9信誉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中存在不良行为,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或计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黑名单或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3.5.10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yngp.com/)”失信信息材料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稿。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1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竞卖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信息,且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对象仅为中标人(中选人、成交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1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12 14:08 至 2021-05-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08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 |||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本项目可以选择现场开标或者智能开标两种方式:
(1)投标人选择现场开标时,开标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禄劝县吉兴路24号9栋3楼)。投标人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企业数字证书(C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完成解密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逾期到达开标地点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选择智能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1小时进入到“网上开标室”进行“签到”,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签到、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同时,请招标人、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附件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智能开标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招标文件与本条内容不一致的,请以本条款为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招标人名称: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地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转龙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地址:禄劝县吉兴路24号 | ||
招标联系人:余天文 | 招标代理联系人:刘世花 |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2725066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917868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禄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9669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