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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江湾路(海波道-绥江道)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编号:XYGK2021115)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05-13 17:46:0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天津-西青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1.05.13 截止时间:  2021-05-25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3,截止日期:2021-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西青区天津市西青区市政工程管理所江湾路(海波道-绥江道)道路维修工程(项目编号:XYGK2021115)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西青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编号:XYGK2021115)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江湾路(海波道-绥江道)道路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XYGK202111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湾路(海波道-绥江道)道路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B)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GK2021115
项目名称:江湾路(海波道-绥江道)道路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0万元
最高限价:129.194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35 129.1949 其他专业施工 本项目为江湾路(海波道-绥江道)道路维修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天津市西青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认定。2.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2.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2.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小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2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且在有效期内;3.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07月0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3.4供应商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3.5.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的),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3.5.2项目部其他人员详见磋商文件;3.6供应商须具有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02月01日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1年02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7供应商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05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注: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到 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B)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方式:(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供应商自行登录“邮箱-邮箱附件-网盘”并下载《招标文件领取表》(邮箱账号xyzbbpublic@163.com,密码xyzbbpublic123),填好后将《招标文件领取表》发送至xyzbb009@163.com;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接受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基本账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公司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天津银行协通支行;帐号:105301201090193843”,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磋商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供应商也可以直接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其他交款方式;(B)现场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tjgp.cz.tj.gov.cn/),供应商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城市中心写字楼A座14楼04-0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新城市中心写字楼A座14楼04-0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
  联系方式:傅先生 022-273915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79号利和大厦7层
  联系方式:022-23393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宁
  电 话:022-23393292-804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江湾路(海波道-绥江道)道路维修工程(清单).PDF

天津市兴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3日      


关键字:道路,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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