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4,公告主要内容为:内蒙古兴安盟五岔沟至明水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所属区域:内蒙古-兴安盟,所属行业分类:监理,招标代理:兴安盟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1】交通(公开)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岔沟至明水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局以阿交发[2020]106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五岔沟至明水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包括如下内容:
五岔沟至明水公路设计总里程65.155km,路线全长65.155km。参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度20km/h,路基宽6.5m,路面宽6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监理AJTJL标段投标控制价上限为:贰佰贰拾贰万元整(¥2220000)。
2.2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共40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共1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21年06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2年10月20日,缺陷责任期共24个月。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五岔沟至明水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划分为 1个 标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的施工监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
监理标段 |
标段里程(km) |
工程内容 |
AJTSG |
AJTJL |
65.155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的施工监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近5年内(2016年4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条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监理企业。)①
①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本次招标关于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投标报名
投标人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无需报名,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05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0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兴安盟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3 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6.4招标文件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统一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公布,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如投标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6.5企业信息注册及CA锁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amggzyjyzx.org.cn)。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办公电话:0482-8370091。
6.6 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8370588、0482-8370096。
特殊说明: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严格按照兴安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如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再次发布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造成其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21年06月03日,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本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第一开标室(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兴安盟公安局)。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施工监理AJTJL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4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禁止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家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支行及以上,并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投标人需要在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业务管理中“电子保函”模块填写保函信息。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即可。招标人在发布中标公示前将核实银行保函,若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银行保函,招标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发包人将投标人的违规行为上报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amggzyjyzx.org.cn)上发布。
9.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阿尔山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地 址:内蒙古兴安盟阿尔山市
电 话:0482-7886011
邮 编:137800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尔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阿尔山市
邮 编:137800
电 话:0482-7886010
联系人:聂先生
招标代理:兴安盟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和平办事处御府苑小区5号楼6号门市
邮 编:137400
电 话:15648239293
联系人:于洋
二次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