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5,公告主要内容为:北京顺义区顺义区天竺苗圃公租房项目周边竺平街(小天竺东二路-平岗路)道路工程及道路配套市政管线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所属区域:北京-顺义区,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顺义区天竺苗圃公租房项目周边竺平街(小天竺东二路-平岗路)道路工程及道路配套市政管线工程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顺义区天竺苗圃公租房项目周边竺平街(小天竺东二路-平岗路)道路工程及道路配套市政管线工程 已由 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顺义发改(审)〔2019〕7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由顺义区天竺镇小天竺东二路经竺平街到顺义区天竺镇平岗路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该项目西起小天竺东二路,东至规划楼台东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399米,红线宽30米。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幅路型式,机动车道两上两下,机非混行。实施道路工程及随路配套市政管线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1353.4615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02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该项目西起小天竺东二路,东至规划楼台东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399米,红线宽30米。道路横断面采用一幅路型式,机动车道两上两下,机非混行。实施道路工程及随路配套市政管线工程(雨水、污水、给水、再生水、燃气、电力等管线)。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300万元的市政工程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证书。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1 年 05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5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www.bcactc.com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企业CA电子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5 月 31 日 17 时 00 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ggzyfw.beijing.gov.cn)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双丰街道复兴东街3号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
联 系 人: 彭燕 |
联 系 人: 王筱娜 |
电 话: 010-69427983 |
电 话: 010-84046627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wangxn@bjzb.com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公告发布时间: 2021 年 0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