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7,截止日期:202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苏州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人防防...,所属区域:江苏-苏州,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编号:E320501030400278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5010304002781 | 项目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5010304002781006001; | 标段名称 | 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SRT8-16-1;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5月1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5月31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重发公告)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资本金及融资现已落, 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生产品种包括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且在江苏省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名录库(防护设备企业)中; 3)企业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安装已完工业绩或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人防防护工程已完工业绩(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8)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 (4)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5)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7)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主要经过新区、姑苏区、相城区,止于工业园区车坊。串联了新区枫桥片区、姑苏区金阊新城、相城区阳澄湖发展轴、园区跨塘城铁片区、园区城铁站、中央商务区、金鸡湖东岸居住区、科研教育片区及南部车坊居住区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与3号线在线网中构成“组合环”,是改善中心区网格状线网的换乘条件,强化线网的整体性,提高古城区外围西部、北部与东部出行效率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加密线。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对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公布扣分的,在评标阶段将予扣分;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9.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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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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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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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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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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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信息 1. 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7号线、8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项目(重发公告)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1176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苏州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19]8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资本金及融资现已落, 招标人为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投标人须持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有效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生产品种包括地铁和隧道正线防护密闭门),且在江苏省人防行业从业单位名录库(防护设备企业)中; 3)企业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制造安装已完工业绩或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内人防防护工程已完工业绩(以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以非独立法人机构为代理人的申请。 7)申请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 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有控股关系或者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8)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劳动合同。 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 (4)最新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 (5)提供企业股权结构关系图及长期股权投资结构图;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7)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主要经过新区、姑苏区、相城区,止于工业园区车坊。串联了新区枫桥片区、姑苏区金阊新城、相城区阳澄湖发展轴、园区跨塘城铁片区、园区城铁站、中央商务区、金鸡湖东岸居住区、科研教育片区及南部车坊居住区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与3号线在线网中构成“组合环”,是改善中心区网格状线网的换乘条件,强化线网的整体性,提高古城区外围西部、北部与东部出行效率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向加密线。线路全长35.6km,全部为地下线,设28座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2座。平均站间距1.3km。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的规定,对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公布扣分的,在评标阶段将予扣分;招标人在招标活动结束后将招投标过程中发现的失信行为上报监管部门。
9.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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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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