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长安区第十小学项目EPC总承包
所属区域: | 陕西-西安-长安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西安市长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1.05.17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西安市长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18,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西安西安市长安区第十小学项目EPC总承包,所属区域:陕西-西安-长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西安市长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进场登记号: CA2120601
工程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第十小学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单位: 西安市长安基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街以北,学林雅苑以西,汇文街以东,长安区第四初级中学以南 2.工程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49.9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4996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154.00㎡,主要包括教学用房、配套用房、行政管理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17806.00㎡,主要为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配套完成操场、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大门及围墙等室外配套工程,以及给排水、电气、燃气、暖通空调、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
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具备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3.2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的资格:4.1申请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但须满足4.2、4.3中的资格要求;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担任过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4.2申请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4.3申请人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申请人基本信息、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均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备案且投标资格有效,无不良记录; 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确认,联合体牵头人投标时应出具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联合承接,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单位,联合体一经联合不得单独参与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确认开始时间: 2021.04.10 00:00:00
确认结束时间: 2021.04.15 00:00:00
确认地点: 招标文件及图纸发售点: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
联系人: 李莹、王田莉、任魏芳
联系电话: 029-87515832
详细内容: 1.申请人网上确认成功后于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4月15日,每日9时至12时,13时至17时,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到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雁塔南路391号正衡金融广场A幢18层正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将不再获取。 2.组成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持网上投标确认单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逾期将不再获取。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附加信息: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本项目接受所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形式的保证金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转账、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证保险保单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平台进行。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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