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5-20,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大兴安岭_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大兴安岭,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大兴安岭地区,采购业主: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招标编号:DC[2021]0033,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政府采购中心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_公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厂商)前来投标。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2021]0033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_公务用车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资金来源及构成:财政预算资金200000元
采购需求:公务用车1台
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
交货地点: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经当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5.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加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需上传有关部门开具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并上传扫描件,要求此函真实有效,如有伪造经核查,承担其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信用记录查询应满足: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核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核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4.以评审委员会在评标现场进行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五)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货。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参与资格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登记或确认。供应商须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导航】选择大兴安岭地区政府采购网实行网上报名。
供应商报名后,在该项目询价公告下方“附件下载”中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上传投标文件(资料)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14时(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
提交方式:供应商凭key登陆政府采购系统,按照系统设定的格式逐项上传资质、商务、技术及售后服务响应材料,截止时间后无法上传。
六、签到及解密时间
网上签到时间:2021年5月25日13时30分。供应商使用key登陆并网上完成签到,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网上解密时间:2021年5月25日14时20分(14时——14时20分之间解密)。供应商使用key登陆并网上完成解密。
七、评标时间
2021年5月25日14时(北京时间),此项目为电子评审,供应商评标当天无需到开评标现场。
八、评标地点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与光华路交汇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4室。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评审,响应供应商key的申请,请遵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主页[工作动态]下黑龙江省采购办发布的《关于启用政府采购电子签章的通知》办理,技术咨询电话0451-87220770、0451-87220773、15590862008。
2.供应商需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大兴安岭政府采购网在“办事指南”里下载《网上投标操作视频说明》。
十、质疑提起与受理:详见询价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应急管理局
地 址:加格达奇区胜利路66号
联系人:刘 丹
联系方式:13504566199
2.集中采购机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曙光大街与光华路交汇处
项目经办人:张 彪
联系电话:0457-2756515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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